近日,《中国质量新闻网》刊发了有关我司召回部分琴之羽牌六棱钻石杯的相关报道,我司高度重视此事,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,现就相关情况作出严正声明如下:
一、我司始终秉持 “质量第一、用户至上” 的经营理念,深耕玻璃制品生产领域,从原材料采购、生产加工到成品出厂,全流程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,所有出厂产品均经过多道质量检测工序,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,切实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。
二、针对报道中提及的该批次产品 “玻璃颗粒耐水性不稳定” 问题,我司特此澄清:涉事批次产品在出厂前已完成全面、严格的质量检测,检测结果明确显示,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 GB 4806.5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》的各项要求。目前,我司已完整留存该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、生产记录等全部相关资料,可随时接受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查验。
三、此次对部分产品实施召回,是我司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本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,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预防性处置措施。我司深知,工业产品生产中,任何批次产品均可能存在个别个体差异,但此类差异并不代表该批次产品存在普遍性质量问题,更不能就此判定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。
四、对于此次未经权威部门最终核查认定、片面发布的不实报道,我司予以严正驳斥,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。我司始终欢迎广大消费者、媒体朋友及社会各界对我司产品质量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,也愿意积极回应各方合理质疑,但坚决反对任何不负责任的主观猜测、不实解读以及诬陷性言论,此类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,也严重损害我司的合法权益和品牌声誉。
蚌埠琴之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始终坚守产品质量底线,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、优质的玻璃制品。后续,我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各项工作,持续加强全流程质量管控,同时坚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和良好声誉。衷心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司的关注、监督与支持!
特此声明。
蚌埠琴之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
2026 年 03 月 06 日